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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真的很多冒險的新鮮事。

 一直覺得逛醫院不會發生在我,但是人總是會想聽醫生說診斷,告訴你一切安好,問候你的近況,有沒有好好吃飯大便,有研究證明,大部分的人看醫生尋求心理安慰多於想檢查出疾病。
 我承認,自己也有這樣的心態。


 今年的三月,長住花蓮四年的我第一次踏進大學隔壁醫學中心看中醫,今天為了一張體檢表逛到天母山上大型公立醫院去,在人流中,有種在百貨公司地下街的錯覺.現代化的餐廳,
跟陳年老舊的門診大樓,好像拼湊不起來,唯一搭配得起來的是緩步,生氣說:「看這麼慢」甩頭而去的老伯伯。



 這個健檢非常草率,比起國中小學體育課每學期的健康檢查有過之而不及,量身高體重視力的機器已過時,連我牙齒缺了一顆都沒發現,但怪醫生嗎?
 收據上印出的是一位男醫生的名字,看的卻是另一個女醫師,因為太慢了,從隔壁還跑來一位支援的醫生。

 最後我拿著近千元的帳單排了長龍隊伍,她只用淡淡口氣收了我約一星期的生活費。抽血驗尿,加上X光,我拿著白長單子像透過藏寶圖要找關卡,你明明就知道,周圍一堆人也闖關,關主們重複一樣的密語,但那種專心的程度,讓你不敢多問,怕招來一句:「沒種還來玩啊?」


 連我都可以元氣大耗損的過程,何況是那些漫步闌珊的爺爺奶奶,在進去兩個小時多後,終於結束闖關。那時屬於各處室午餐時間,診間空盪,人潮聚集到百貨公司地下美食街......



學習到的事:自費的醫療收據可以留下來報稅用!
轉貼醫改會0903電子報====

看病付了錢,大家可別拿了收據,看也不看就隨便一塞...

時機歹歹,請大家發揮平日精明消費的精神,仔細察看一番。 

除了了解平日繳健保費,健保幫你付了多少錢也要為自己另外花自費的錢的項目和內容做再確認。

 

衛生署公告將於今年111全面實施新版費用明細原則及參考格式包括:

1、 所有項目都以健保給付自費項目分列,不會混在一起加總。

2、 凡是自費超過1,000元以上的項目,都將在收據上詳細列示;就像在大賣場購物,可持發票一筆一筆核對一樣。

3、 新版收據規定細分「基本部分負擔」、「住院部分負擔」、「藥品部分負擔」、「急診部分負擔」,與過去全部籠統以「部分負擔」涵括不同。

4、 不得拒絕提供給我們其他所有收費細項的明細(即便是不足1,000元的項目)

 

 

醫改會小叮嚀

1、 如果拿到的收據不是上述原則及格式,可向當地衛生局申訴,並依醫療法予以處罰,並歡迎告知醫改會。

2、 收據是每年報稅醫療費用列舉扣除的依據,也是對醫療院所有收費疑義的重要證據。每次就醫後記得索取您的收據並妥善保管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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